E表格,你报了吗?

2016年3月8日

踏进3月,也就是报税季节的开始。这个报税任务,由国内大大小小公司率先展开。不管业务规模大小,所有国内注册公司,包括独资经营公司,只要有注册员工或有E注册号码,都必须在这个月尾之前,呈交E表格给内陆税收局。

什么是E表格?

简单来说,E表格是国内经商者向税收局汇报最新业务状况、雇员规模和薪酬支出等细节的一份结单,并不是个人或公司呈报所得税的表格。

根据税收局,凡是赚取经商收入,不管是独资经营者(Sole-Proprietor)、合伙公司(Partnership)、私人有限公司,还是拥有很多家子公司的大集团等(以下也简称雇主),都必须在每年3月31日之前呈上E表格。即便那是一家冬眠公司(dormant),也得呈报。

从2014税年开始,所有冬眠公司或没有任何员工的公司,都被强制要求提呈E表格。基本上,这项新措施对公司影响不大,就只是多呈交一份表格而已。

但值得注意的是,国内有非常多的雇主没有提呈这份E表格,尤其那些规模越小的的公司,没有呈报E表格的也越多。

让我们来看看以下图表,检查你是否需要呈报E表格:

去年6.5万名雇主没呈报

根据马新社报导,内陆税收局总执行长丹斯里莫哈末苏克去年10月时透露,2014税年约有6.5万名雇主(包括公司及非公司),没有呈报E表格。这些雇主因没有遵守所得税条例作出呈报,将面对税收局的罚款。

其实,呈报E表格并不难,最大挑战在于很多雇主,尤其自己一人经营“一脚踢”的独资经营公司,并不知道只要有注册员工或是有E注册号码,原来自己必须呈报E表格。

根据所得税法令第120项第1b条文,雇主如果没有呈报E表格,以及准备并交付EA表格给员工,会被罚款200令吉至2万令吉不等,或监禁6个月,或两者兼施。

供税收局对照雇员报税资料

除了呈报E表格,从2009税年开始,雇主必须在2月的最后一天或之前,准备好员工的报酬结单并呈交给员工,这也就是打工族熟知的EA表格(私人界)。雇主不必呈交EA表格给税收局。

雇主提呈的E表格,其实也是供税收局对照旗下雇员的报税 资料,所以E表格内的员工薪酬资料,和员工收到的EA表格必须是相符合的。

明年起必须上网呈报

目前为止,雇主可以亲自手交或以电子呈报方式,提呈这项E表格。但要注意的是,根据2016税年开始生效(意即在2017年提交)的最新条例,所有雇主都必须电子报税。换言之,今年将是最后一年可以手交报税。

雇主必须在E表格,提供两大类资讯:

1. 雇主资料;
2. 雇员细节,只限年收入超过3万4000令吉,或任何一个月的收入超过2800令吉的雇员(包括花红,但不包括前几年拖欠的薪酬)。如果没有聘请员工,只要在员工资料的A部分填上“0”就可以了。



Home     Useful Articles     About Us     Contact Us     Site Map

Copyright 2024    YYC HOLDINGS SDN BHD 201501018259 (1143591-H)    All rights reserved.

YYC New Logo White Tex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