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费税退款 (GST Refund)

2015年11月11日

早前关税局未能在14天内(电子报税)退还消费税给注册商家,影响了企业商家们的现金流,结果怨声四起。以下退税资讯,你不可不知…


到底关税局需要多久来退税?

根据2014年消费税条例67条文,关税局总监在收到注册商家透过电子方式报税的税表后, 应该“在14个工作天内,或实际可行的时间内”退税;非电子报税者,则应该在28个工作天,或实际可行的时间内退税。

这表示,关税局并不一定要在14天内就退税,若有其他因素影响退税工作,超过14天也是被允许的。不想以后迟迟等不到退税,你一定要看清楚当局列出的迟退税原因,千万别重蹈覆辙

在最新2015/16年度的经济报告书内,政府列出了当局耗时超过14天才退税的7大原因,包括:

  1. 在错的纳税期作出申索;
  2. GST-03税表内申索进项税的资料填错、不完整,或把供应填在错误的格子内;
  3. 在关税局发出核查和要求更多资讯的通知信的7天后,联络不上有关商家;
  4. 商家很慢或没有回应退税官员提出的疑问;
  5. 错误或可疑的申索,官员必须进一步审核;
  6. 商家欲索回的进项税,属于“冻结进项税”(Blocked input Tax)或其他不被允许的开销;
  7. 在集团注册下的多家公司,却分开报税;以及
  8. 有关公司的银行资料不正确或不完整。

如果我选择把退税带到下一个纳税期,需要通知关税局吗?

根据2014年消费税法令第38(4)条文,你可以把全部或部分可索回的进项税(也就是退税),留到下一个纳税期,但必须自己致函申请,或在关税局总监的指示下这么做。

尽管如此,由于在GST-03税表里,纳税人可以在“带到下一个纳税期”(carry forward)的格子上打勾,所以一般没有人会致函提出申请。

但我们还是建议你在这么做之前,先打个电话谘询关税局官员,如果答案是“可以”,记得要索取官员名字作为日后参考,免得以后被翻旧账就不好了。

我可以用退税来抵消我下一个纳税期的消费税付税吗?

例如,我这个月多还了1万令吉,下月要还的税款是10万令吉,我可以只还9万令吉吗?

根据实际操作,如果你直接用退税来抵消,付款状态是显示“待定”(pending),这表示当局正在审视你的抵消要求,如果觉得没有问题,才会允许你直接抵消。若获得批准,过了几天你的付款状态才会正式完成。

所以我们建议,不要最后一分钟才报税,要让当局有时间审视你的报税细节。


★下篇預告:   所得税可扣税开销之进项税篇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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