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11月11日
早前关税局未能在14天内(电子报税)退还消费税给注册商家,影响了企业商家们的现金流,结果怨声四起。以下退税资讯,你不可不知…
到底关税局需要多久来退税?
根据2014年消费税条例67条文,关税局总监在收到注册商家透过电子方式报税的税表后, 应该“在14个工作天内,或实际可行的时间内”退税;非电子报税者,则应该在28个工作天,或实际可行的时间内退税。
这表示,关税局并不一定要在14天内就退税,若有其他因素影响退税工作,超过14天也是被允许的。不想以后迟迟等不到退税,你一定要看清楚当局列出的迟退税原因,千万别重蹈覆辙!
在最新2015/16年度的经济报告书内,政府列出了当局耗时超过14天才退税的7大原因,包括:
如果我选择把退税带到下一个纳税期,需要通知关税局吗?
根据2014年消费税法令第38(4)条文,你可以把全部或部分可索回的进项税(也就是退税),留到下一个纳税期,但必须自己致函申请,或在关税局总监的指示下这么做。
尽管如此,由于在GST-03税表里,纳税人可以在“带到下一个纳税期”(carry forward)的格子上打勾,所以一般没有人会致函提出申请。
但我们还是建议你在这么做之前,先打个电话谘询关税局官员,如果答案是“可以”,记得要索取官员名字作为日后参考,免得以后被翻旧账就不好了。
我可以用退税来抵消我下一个纳税期的消费税付税吗?
例如,我这个月多还了1万令吉,下月要还的税款是10万令吉,我可以只还9万令吉吗?
根据实际操作,如果你直接用退税来抵消,付款状态是显示“待定”(pending),这表示当局正在审视你的抵消要求,如果觉得没有问题,才会允许你直接抵消。若获得批准,过了几天你的付款状态才会正式完成。
所以我们建议,不要最后一分钟才报税,要让当局有时间审视你的报税细节。